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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超智副局长对贯彻两个新规范提出要求


 时间:2013-08-29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月17日和20日,第一期、第二期《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培训班于北京开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超智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

       宋超智指出,新修订出台《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要充分认识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和测绘执业资格制度的重要性,并按照有关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宋超智强调,新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新时代背景下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以“宽严相济,放管结合,放活不放任,放权不放责”的思想为指导,做到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重点做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制定测绘地理信息行风建设准则,逐步建立完善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测绘资质巡查、信用管理、招投标管理等相关制度。

       宋超智要求,在贯彻实施《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为实现注册测绘师与资质管理挂钩,将注册测绘师纳入资质考核条件,要在借鉴其他行业领域推行执业资格制度经验做法基础上,重点做好完善联动机制、科学组织考试、提升执业质量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注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逐步建成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注册测绘师监管模式。

       宋超智希望,全体参训人员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培训机会,遵守纪律端正学风,加强交流相互启迪,在有效的时间内学懂弄通培训内容,为下一步正确贯彻落实新规定、新标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人事司、职鉴中心有关领导参加开班式。来自全国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和部分地区的甲级测绘持证单位人员600余人参加了两期培训学习。第三期和第四期培训班将于9月分别在江苏、云南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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