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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无人机要备案,黑飞最高罚款10万


时间:201787


  警方发布通告,黑飞最高罚款10万元

  9日,江北机场遭遇无人机干扰,多架航班备降外地机场。昨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
  商圈学校居民小区都禁飞

 



  《通告》明确指出,未经批准,严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
  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区域;
  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

  车站、码头、港口、商圈、街道、公园、大型活动场所、展览馆、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
  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
  对于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紧急起飞提前1小时申请
  针对《通告》涉及的相关情况,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做出了相关回答。
  问:如遇医疗救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等紧急需要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可否事先报备,事后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答:遇有紧急情况,可以申请临时飞行计划,必须先申请,批准后实施。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紧急救护、抢险救灾、人工影响天气或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以提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最迟应当在拟飞行1小时前提出(非紧急情况是最迟提前1天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起飞时刻15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据介绍,临时空域申请部门是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航空管制处。飞行计划申请部门为是民航重庆空中交通管理分局。

  黑飞最高罚10万元追刑责
  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飞行的,将受到怎样处罚?

  答: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
  发现黑飞可向警方举报
  问:市民如发现违规使用无人机,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答:市民如发现有无人机违规飞行的,可以向民航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市民如想咨询无人机使用相关事宜,可向民航空管部门咨询。其中,民航重庆监管局的负责部门为空管处,联系电话为67152603;民航空管局重庆分局的负责部门为运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为88909935
  购买无人机要登记备案
  问:已经购买的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是否需要登记备案?

  答: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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